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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叙白为了救他的白月光死掉了,我转头就嫁给了他的死对头。
可就在我过得平静惬意的时候,沈叙白又回来了。
他附身在那颗长茄子上,语气幽怨。
「林时慢,你变心也忒快了,渣女。」
呸,真有脸说。
沈叙白与我恋爱三年,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了,他却死了。
还是死在别的女人怀里。
据警察说,沈叙白挨了二十多刀,那女人只是擦破点皮。
年少不可得之物,终将困其一生,周清对于沈叙白,就是这样的存在。
所以我想,他死的时候,应该没有那么疼吧。
毕竟被女神抱在怀里,他应该激动得跳脚才对。
哦当然,跳不起来了。
沈叙白死后,只过了三个月,我就跟他的死对头李昂结婚了。
李昂是我的竹马,沈叙白算是天降。
这一次,竹马打败了天降。
我辞掉了工作,在郊区租了个大大的院子,用来种四万万朵玫瑰花。
因为我想,我或许能等到花开,我或许能葬在花海。
保守估计,我还能活一年,胃癌晚期。
沈叙白死后的三个月里,我每日酗酒,不分白天黑夜,躲在房间里不吃东西。
后来李昂将门踹开了,抱着昏迷不醒的我赶往医院,就是那时候确诊的。
其实之前,我也经常胃痛,但是从来没当回事。
我躺在病床上释怀地笑,笑自己真是没出息,追了沈叙白那么久还不够,这还要追到阴间去,可真是痴情。
李昂举着戒指跟我求婚的时候,我用尽全力扇了他一巴掌,我怒吼道:「你疯了!」
李昂对我的情谊,我不是不知道,但我跟沈叙白在一起后,就明确跟他划清了界限。
可是李昂红着眼睛,强硬地掰着我的手指,将戒指套了上去。
他沉默地看着我,眼底的青乌那么厚重,他似是乞求般,咕哝着说:
「都要死的人了,就不能便宜便宜我?」
那一刻的李昂,跪在病床前全身颤抖,他好像,要碎了。
我突然意识到,若我就这么死去,那我之于李昂,便也是终将困其一生之人。
他或许,一辈子都走不出来,忘不掉我。
那我,合该是个罪人了。
那么优秀的李昂,他应该轻轻松松,恣意又洒脱地活着才对。
我答应了,不过没领证,没办婚礼。
我戴着他精心挑选的婚戒,在人生的最后阶段,以他妻子的身份,由他陪着走完。
然后,我就得跟沈叙白在阴间见面了,希望他赶快投胎,我实在不想看见他。
李昂申请了调职,也陪我住在郊区。
下班后,他会帮我翻土,然后捏着蚯蚓突然伸到我面前,一本正经地来一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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